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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无储存),现客户端有多年积压的化学品需要退回公司,该化学品已无回收利用价值,需要将其按危险废物委外处置,目前公司的情况如下:
1、无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
2、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能否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按非工业源产生单位申请企业帐号?能否进行危废转移?
问题答复:
您好,贵司客户积压危险化学品需报废处置的,应由客户作为产废单位,落实法定的管理计划、联单转移、数据申报等制度。请指导该客户源头消除危险化学品的物理特性,预处理达到常温常压稳定状态后,方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规范安全处置。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惠州危险废物处置服务:0752-578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