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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批先建:最高罚总投资额的5%
2. 未验先投或验收弄虚作假:最高罚200万
3. 无证排放、超标排放、伪造监测数据:最高罚100万
4. 偷排废气:最高罚100万
5. 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最高罚20万
6. 无证排污:最高罚100万
7. 私设暗管排污:最高罚100万
8. 违法处置、倾倒、贮存危险废物等:最高罚处置费用五倍的罚款
9. 未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检测记录,在线监控未安装、未联网、未正常运行的:最高罚20万
10. 在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最高罚20万
未取得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或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同时前述第七条规定: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服务单位:
惠州市万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范围:
1、环保管家、环评批复、竣工验收、排污证平台服务、应急预案、危废回收、环境检测
2、清洁生产,职业卫生安全评价、碳排放核查、绿色工厂
3、废气(粉尘)污染治理工程,废水治理工程、车间通风降温、环保空调工程
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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