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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企业需要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应依法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
2.竣工验收主体及责任是?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3.谁能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没有环保专员(具有环保相关职称),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应委托第三方有CMA认证(中国计量认证)的检测公司检测,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编制报告,编制人员必须具有环保相关职称,并要求环保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进行把关并署名。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
4.验收报告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内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等。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工程变动情况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验收有没有期限要求?
验收期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注意:固废和噪声的验收应该在竣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验收。
7.验收公示要在指定网站公示?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② 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③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主动公示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如采用网站公示的,应保证公众易于获取相关信息,不得使用需要公众注册、付费等方式方可获取信息的网站。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登录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88.竣工验收有哪些程序和内容?
(一)验收前准备
(二)开展验收